索 引 号:005271221/2016-0001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7 | 发布日期:2016-05-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培育小学运动场改建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中发现,未提供考评及奖励的相关资料。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费用计价项目中社会保障费管理的意见》(豫建建〔2012〕76号)第四、第五条的规定,社会保障费不不计入工程结算价中。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核减工程总造价。
本次竣工结算审计的结果为:送审金额1157016.44元,审定金额1121059.71元,审减金额35956.73元。
审计建议
(一)继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签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定等文件进行工程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