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17 | 发布日期:2016-05-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着“营改增”、征管改革步伐的全面展开,各项新政也一一出台,大量征管基础事项前移,给纳税人办税业务带来诸多新变化,港区局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推出多项纳税提醒服务,及时将新政策、新规定宣传贯彻到辖区广大纳税人当中,并向纳税人做好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预防、降低涉税风险,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有效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提醒纳税人及时缴纳各种附征税费。针对“营改增”后预缴和代开增值税纳税人相关附征税费的缴纳,和国税局沟通研讨,制作温馨提示牌放置在国税部门导税台、预缴和代开发票窗口,提醒纳税人及时缴纳,避免因疏忽不及时缴纳导致的涉税风险。
二是提醒新办纳税人及时进行各项备案。通过分析处理风险管理部门的推送事项,发现60%的企业存在未按期备案的情况,针对这种共性问题,修改完善《新办企业涉税风险提醒》,在导税台及窗口对纳税人进行发放,提醒纳税人及时备案。
三是提醒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对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零申报、低申报等非正常申报的纳税人,口头提醒其进行财务报表填制、账务处理时要实事求是、如实核算收入,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减免,提醒其注意不要因为涉税业务少、图省事连续零申报而引起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