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3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Ⅳ)的公告)

索 引 号:341632890/2016-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海关总署关 键 词: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33号成文日期:2016-05-26发布日期:2016-05-26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2016-06-01废止日期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33号(关于公布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Ⅳ)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海关受理了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的商品名称为“医用带针合成可吸收性外科缝线”、“iPod nano7”、“供料器”的商品归类行政裁定申请。现将相关商品的归类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海关作出的行政裁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行政裁定效力的,原行政裁定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
  • 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Ⅳ).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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