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手册

索 引 号:005283441/2016-0004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上街区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机关事务,两学一做,督导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27发布日期:2016-05-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教育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手册

目    录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分组……………………………1

2.督导组工作职责……………………………………………..2

3.督导组工作要求……………………………………………..3

4.督导工作纪律……………………………………………......5

 

上街区教育系统“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督导分组

 

第一督导组

组    长:孙明夏 教体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局机关党委委员  

    成    员:季喜山   上街实验初级中学党支部书记

             李玉兰   区教科研中心党支部书记

督导单位(9个):北大培文、实验高中、二外初中、一〇〇中学、基地、中心路小学、铝城小学、金华小学、丹江路小学

第二督导组

组    长:李  芳   局机关党委委员 督导办主任

成    员:汪  文   区金华小学党支部书记

                   张晓利   区铝城小学党支部书记

督导单位(9个):教科研中心、实验初中、新建小学、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曙光小学、通航小学、区幼儿园、实验幼儿园            


督导组工作职责

1.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指导所督导单位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用好“学” “讲” “树” “做” “改” “评”等措施,着力解决七个方面问题,推动学习教育有序开展; 

4.了解掌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5.参与所督导单位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支部班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6.督导工作实行督导组组长负责制,督导组组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7.督导组严格审核把关所督导单位上报的各种材料、报告,重要材料需经督导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局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8.总结推荐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9.负责对各单位成立的领导小组进行工作指导; 

10.及时向局机关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督导组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准确定位,认真履职。深入学习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按照区委提出的总体要求、学教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紧盯局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紧紧依靠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到位不越位,督导不包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2.严格标准,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指导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普通党员全面理解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安排到位。要认真指导帮助督导单位做好各个方面工作,围绕总体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关键环节,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决问题、取得实效。 

3.讲究方法,深入基层,加强沟通。充分把握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要义,多到基层支部了解情况,多到普通党员群众中开展工作。要加强督导组的政策理论学习和工作研究,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督导工作。加强与教体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督导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重要敏感事项,负责任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严格自律,做好表率,维护形象。切实加强督导组自身建设,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用好的作风开展督导工作。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严谨细致,勤奋敬业。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督导组良好形象。

 

 督导工作纪律

(供督导组使用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格督导工作纪律,树立教育系统督导组良好形象,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高质量推进,现对督导组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传播与中央和省市区委不一致的言论、信息和消息。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看待干部、反映问题,不准隐瞒事实真相、凭个人好恶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履行职责,搞好上下沟通,务求准确、及时、有效;树立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督导工作质量,不准降低工作标准、变通工作程序、影响工作实效。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涉密文件、资料,不准违反原则透露督导单位民主测评结果及收集的意见,不在公共场合谈论督导工作中的敏感事项,不泄露工作秘密。 

五、严格遵守生活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不准违反《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督导组原则上不在所督导单位用餐。 

六、严格遵守调研纪律,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与普通党员和基层群众直接接触,听取真实意见,不准擅自召开大型汇报会、搞层层陪同。 

七、严格遵守考勤纪律,按时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准无故请假、缺席,督导期间不单独外出和在外留宿。离开督导岗位,须经督导组组长批准同意。 

八、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从严要求自己,管好八小时内外,不准接受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在督导单位报销费用或借督导之机谋取私利。 

督导工作实行督导组组长负责制,各督导组组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督导组的从严教育管理,并自觉接受督导单位和群众的监督。各督导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督导组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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