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秦岭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公示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03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5-30发布日期:2016-05-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秦岭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公示

一、原则同意《郑州市秦岭中学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白庄路南电厂西路。

二、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经现场勘察该项目已建成并已投入使用。为补办环评。

三、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项目建成使用后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实验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贾鲁河;实验废水在化学实验室污水管网出口处设置酸碱中和处理池(1m³),实验废水通过收集后酸碱中和处理PH在6-9范围内后,再纳入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处理。

2、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和生物实验的固废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对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经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中午午休及夜间禁止使用喇叭广播。

4、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四、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五、本项目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郑政会纪2015【96】号文件精神,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项目建成,三个月内应向我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日常监管由监察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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