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4983173/2016-00062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市政园林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30 | 发布日期:2016-05-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负责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日常管理、养护维修、提升改造;负责城市道路防汛工作;参与市政工程实体验收移交工作。
二、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设施管理、城市生活垃圾行业管理、冬季冰雪清除工作。
三、负责生态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园林绿化管理,监督指导公共绿化日常养护,组织实施提升改造工作;指导城市社区庭院绿化管理,负责辖区园林单位(小区)创建的指导、评比和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的审批及施工管理。
五、负责景观照明、功能照明的规划、审批、监督、维护和管理 工作。
六、负责有关管线穿线、开挖、占用市政设施、路口开设、排水接入等事项的审批和施工管理。 •
七、负责养犬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