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索 引 号:356187048/2016-0005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关 键 词:环境,总量,核定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03发布日期:2016-06-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河南省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该项目拟建一栋金融业务大楼其中地上29层(包括3层裙楼),地下4层,用于郑州银行自用办公,该建筑物建筑高度100m,总建筑面积90000mP2P,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000mP2P,地下建筑面积23000m。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1.924吨/年、氨氮0.143吨/年。

该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郑州龙湖副CBD地块C3-22,占地10002.63m2,总建筑面积90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00m2,地下建筑面积27000m2,建设内容包括1栋办公楼,项目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马头岗污水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因此新增化学需氧量1.924吨/年、氨氮0.143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97.5mg/L、19.4mg/L,年废水排放量4.81万吨,(废水排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绩效法/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基准水量4.81万吨/年,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924吨/年、0.143吨/年(绩效法计算情况)。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业务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4.81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924吨/年、0.143吨。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不涉及大气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不涉及新增大气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贾鲁河水体陈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1mg/L、3.76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5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与之增量均实行3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5.772吨/年、0.429吨/年。

(二)大气环境质量

该项目不产生工业废气。

四、结论

建议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1.924吨/年、氨氮0.143吨/年。

 

2016年6月3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