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总量减排,计划,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5-05 | 发布日期:2016-05-3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上环办〔2016〕10号
关于印发《郑州市上街区2016年度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上街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已经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5月5日
郑州市上街区2016年度主要污染物
总量减排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进一步做好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区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22号)、《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目标任务
2016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81吨、147吨、9953吨和6551吨以内,同比分别削减7%、7%、3%和3.4%,总减排量分别达到131吨、氨氮147吨、二氧化硫358吨、氮氧化物356吨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与2015年持平。
二、减排措施
(一)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污染物削减能力。
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为重点,大力推进厂西防洪沟污水截流入市政管网工程,加快完善配套管网,不断提高污水处理率,推进流域水质稳步改善。
(二)强力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提标治理等工作,提升大气污染减排成效。
1.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自备电厂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执行机动车准入制度,强化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继续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2016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区范围内的黄标车,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全面提升油品质量,力争提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3.完成工业炉窑行业提标治理工作。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对全区水泥、碳素、耐材、石灰、有色金属冶炼、铝压延加工、刚玉等行业进行排查治理,2016年12月31日前,按照新标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400毫克/立方米),鼓励工业炉窑燃料改为天然气。
(三)加快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程,推进农业源减排。优化养殖模式,大力推行清洁养殖。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合理确定养殖规模,调整优化养殖场布局,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
(四)严格新建项目准入管理,实施“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优先支持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先导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优先支持省重点建设项目、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建设项目和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全区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五)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生产线)实施淘汰。加大对电力、钢铁、冶炼、水泥、碳素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科学规划城市园区布局,合理规划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产业定位,明确主导产业和禁入行业。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小康的开局之年,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全区总量减排工作要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完善总量减排统计、考核办法,严格落实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时限,健全工作制度,实施部门联动,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信息公开,强化监督
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减排工程按时建成投运,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厂和已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燃煤电厂、水泥厂、碳素厂等,要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到生产管理的每个环节,治理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不得擅自停运;中控系统建设、历史数据及减排档案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核查核算规范要求。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污水处理厂、已投运的脱硫脱硝企业。对减排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治污设施不稳定运行等问题突出的企业,采取公开曝光、约谈、环保督察等措施,督促问题解决。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完善执法部门信息通报、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环保行政执法力度和效果,建立健全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和长期得不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区监察、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跟踪问效,限时办结,确保查处到位。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大力推进“12369”环保热线建设,方便人民群众参与监督。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要求,结合环境质量改善、重点减排项目落实等方面,实施减排目标考核。督促地方落实减排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地方减排工作主动性、能动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本实施计划确定的各项措施,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或企业,要严肃问责,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一票否决”。
附件: 2016年度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印发
附件:
2016年度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
(单位:吨 )
县(市、区)
化学需氧量(吨)
氨氮(吨)
二氧化硫(吨)
氮氧化物(吨)
控制
排放量
总减
排量
减排
比例
(%)
控制
排放量
总减
排量
减排
比例
(%)
控制
排放量
总减
排量
减排
比例
(%)
控制
排放量
总减
排量
减排
比例
(%)
上街区
881
131
7
147
18
7
9953
358
3
6551
356
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