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5X/2016-000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关 键 词: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01 | 发布日期:2016-06-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5月31日上午,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在文化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室召开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县无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无证歌舞娱乐场所、无证文艺表演团体60余名负责人、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宣传和解读了国务院下发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新修订的相关条款,传达了郑州市《关于对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开展演出娱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同时对我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市场及营业性演出市场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要求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切实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符合开办条件的场所按有关规定尽快申办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主动关闭、转型,另行选址,确保依法设立。执法大
会议现场
队负责人同时强调,对在专项整治中拒不自行整改、仍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和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将严格依据修改后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取缔。
本次会议,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此次《条例》修改的目的、意义,表示要积极适应新《条例》在执法对象、执法范围、处罚依据上的变化,在下步执法工作中严格依据《条例》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参会的经营场所负责人也表示将尽快完善相关证照,确保场所依法设立,依法经营。
(撰文:边爱民 摄影:郭 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