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005271221/2016-0001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发布机构:二七区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07发布日期:2016-06-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第12号审计结果公告

二七区南四环金水河至孔河段路侧石安装工程项目-第二标段竣工结算审计的结果:送审金额为1119626.69元,审定金额为835841.32元,审减金额为283785.37元。

该工程主要审减原因:工程量审减。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核减工程总造价。

审计建议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二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严格工程概(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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