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重点污染物 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18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08发布日期:2016-06-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重点污染物 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中原区环境保护(厅)局

关于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重点污染物

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报告书、报告表格式)

项目编号:2016-038                                 申报时间:2016年6月8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项目名称

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

建设地点

郑州市中原西路南、西流湖东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

及规模

住宅楼2座,建筑面积34687.66m2

行业类别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建设

单位

情况

单位名称

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188号

联系人

祁超

联系电话

18638288922

法人代表

刘瑞海

邮政编码

450000

新增

排放量


化学需氧量

(吨/年)

氨氮

(吨/年)

二氧化硫

(吨/年)

氮氧化物

(吨/年)

工业

生活

工业

生活

电力

非电力

电力

非电力

申请新增


1.35


0.101





核定指标


1.35


0.101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郑州煤电长城房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阳光花苑小区26#、27#楼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西路南、西流湖东,废水排入贾鲁河水体中牟陈桥断面,无废气排放。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1.35吨/年、氨氮0. 101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本项目建成运营期住户、社区管理用水、绿化用水及未预见用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40mg/L、25mg/L,年废水排放量33769.8吨,(废水排入五龙口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38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贾鲁河水体中牟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1mg/L、3.76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的1.29倍和3.31倍。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均实行3倍支出,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4.05吨/年、0.303吨/年。

四、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化学需氧量1.35吨/年、氨氮0. 101吨/年。扣减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4.05吨、氨氮0.303吨。

 

2016年6月8日

(中原区环保局)

 

备注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