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6-00119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社会保险工作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养老 | |
文 号:登政文〔2016〕48号 | 成文日期:2016-05-30 | 发布日期:2016-06-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5〕68号)和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成立登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陈耀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孙书峰 政府办副主任 荣二平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 李俊伟 市编办副主任 杨艳晓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新慧 市人社局副局长 石艳艳 市老干部局副局长 刘智涵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侯喜红 市信访局副局长 张少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史东方 市委组织部青干科科长 韩新泽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王新慧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人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按照政策、经办、信息“三位一体”的要求,精心研究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加强整体工作的统筹和推动,与市财政、编制等部门密切协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开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市财政局要建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按照现行财政分担机制强化资金筹集和支出责任,积极协调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 (三)市编办负责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性质认定和编制内人员身份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界定编制内人员身份,编制部门负责审核确认。 (四)市审计局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产等审计工作。 (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身份认定、职务级别、政策衔接、宣传发动和社会维稳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2016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