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人社局“快、精、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水平

索 引 号:005253955/2016-00055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劳动关系协调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劳动,人事,仲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6-16发布日期:2016-06-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人社局“快、精、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水平

一是“快”。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积极推行简易案件快速审结,通过导诉服务、简化立案程序、缩短结案时间等措施,积极开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努力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快立、快调、快结。

二是“精”。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动仲裁办案多部门交流,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组成合议庭审理,确保法律使用精准性。

三是“急”。对突发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时、优先妥善处置,不断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前瞻性同时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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