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426/2016-0003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郑交宣〔2016〕181号 | 成文日期:2016-05-16 | 发布日期:2016-06-2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交宣〔2016〕181号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文明交通
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文明交通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印发各单位。望各单位结合职能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并严格抓好工作落实。
2016年5月16日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文明交通三年行动方案(2016年-2018年)
为推动文明城市、文明交通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大力推进“文明郑州、畅通郑州”建设。根据《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文明交通”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要求,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适应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三年行动“文明交通”实施方案(2016年—2018年)》精神,以促进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积极弘扬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培育交通安全文化,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创造文明交通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文明交通活动的组织领导,交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吴耀田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魏予同志为副组长,委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文明交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文明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级监管部门责任更加明晰,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行车秩序进一步规范,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进一步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活动安排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期刊、网络、手机短信、移动传媒等载体,大力宣扬文明交通“德、礼、法”的理念,传递文明交通正能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自觉践行文明交通。各单位要设置有固定的宣传文明交通的橱窗,摆放有文明交通宣传展板、宣传册(单)等宣传品,定期更换内容;每次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要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扩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效果。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运管理处、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
(二)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规范交通运营秩序。制定公交、出租,长途客、货运输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台账,严格按时间、节点抓好整治活动的落实。通过集中整治活动,使各类交通运营秩序得到进一步正规,更加方便市民出行的要求。活动中每月上报一次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适时上报。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运管理处、执法支队、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
(三)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要落实安全隐患分析制度。结合单位职能实际,每月至少对本单位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析梳理,做到查清原因,定好措施。要落实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做到周排查、月总结、季通报,对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能够整改的做到当天整改不过夜,不能及时整改的,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做到限期整改。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评价、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实现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覆盖和无缝化管理。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运管理处、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公路局、地管处
(四)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在驾校教学中增加文明驾驶方面的内容,严格营运驾驶人资格考试,落实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要求,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教育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违法劝导服务,每位驾校学员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要利用车载电视、电台、LED显示屏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运管理处、公交总公司、交运集团
(五)大力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快速公交(BRT)系统、公交专用道、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合理优化公交站点、公交线路,打造设施完善、运营安全、便捷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公交线路优化、新建情况建立台账,具体情况每月总结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公交总公司
(六)落实好营运驾驶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出租车、公交车、客货车驾驶员经常性的教育和管理,提高驾驶员文明行车、安全行车、遵章驾驶的意识;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个人信息档案,与驾驶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通报交通违法情况,做到奖优罚劣。落实经常性的培训制度,将文明交通常识纳入岗前和在岗培训的内容。通过培训,使每名营运驾驶员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落实末位淘汰制度,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坚决予以淘汰,培训情况和淘汰情况每月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运管理处、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
(七)积极开展系列文明评选活动。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文明驾驶员”、“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的士之星”等系列文明评选活动,动员出租汽车、公交车、大中型客货运汽车驾驶员及企业积极参与,做好总结表彰工作。同时,对组织不力、参与活动不积极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与年终评先挂钩,并计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活动中有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不文明交通的驾驶员取消评先资格,并计入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企业所属驾驶员交通违章率进行排序,达到后十名两次以上的,取消公司评先资格。
责任单位:运管局、客运管理处、交运集团、公交总公司
(八)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针对交通运输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特点,以委管国省干线、市域快速通道、农村公路改造提升为重点,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力度,做到细化量化目标,明确职责任务,坚持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实现方便群众生活,美化优化城市环境的目标;对于新建、改建道路时及时吸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每月底将本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情况上报委文明办。
责任单位:公路局、地管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文明交通工作的指导。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细化分工,明确任务,做到措施到位, 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各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于5月19日前,每月活动开展情况于当月24日前上报委文明办(联系人:翟琨,联系电话:67178855,电子邮箱:jywcjb@163.com)。
(二)搞好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各单位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办好网上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专栏,加大对文明交通活动相关知识和活动进展情况的网上宣传。同时,要积极发挥板报、橱窗、标语、LED显示屏等各种载体的宣传作用,达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全员教育,全员参与,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活动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依法整治。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标准和方案要求,加大对长途客、货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和查处力度。各单位文明交通督查人员要坚持公正、规范、理性、平和原则,做到敢于较真碰硬,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一人处理一人,力争通过整治活动,全面提升交通系统文明交通的水平。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在文明交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并适时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推广。要探索建立文明交通的长效机制, 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委文明办将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希望各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