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2956/2016-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6-27 | 发布日期:2016-06-2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持续深入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引导城市立体开发,鼓励建设节地型城镇,探索城市地上地下空间土地权利设定与登记办法。探索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新模式,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
二是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各类建设用地指标控制标准,制定实施不同园区土地投资强度、预期亩均税收等控制指标。
三是完善激励约束和考核评价4挂钩机制。实行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供地率挂钩;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与闲置土地处置挂钩;产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约利用评价与土地报批供应挂钩;节约集约用地与乡镇政府考核评价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