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6-008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文 号:二七人常〔2016〕13号 | 成文日期:2016-07-01 | 发布日期:2016-07-01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程洋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程洋同志提出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程洋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二七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