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程洋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索 引 号:786213728/2016-0089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关 键 词:人事任免
文    号:二七人常〔2016〕13号成文日期:2016-07-01发布日期:2016-07-01
体    裁:决定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接受程洋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郑州市二七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程洋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

副区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6月30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程洋同志提出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郑州市二七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程洋辞去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二七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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