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9814/2016-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 文 号观政〔2016〕17号: | 成文日期2016-07-01: | 发布日期2016-07-02: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成立观音寺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岳明旺
副组长:李关兴 梁丽英 郑二和 马 奎 王朝辉
郭军义 魏艳林 毛红耀 刘艳娜 刘爱国
成 员:郑新义 (观音寺镇派出所所长)
曹彩虹 (观音寺镇司法所副所长)
白永洲 (观音寺镇中心校主任)
贾利明 (观音寺镇财政所所长)
高志伟 (观音寺镇水利站站长)
万伟华 (观音寺镇土地所所长)
赵红炎 (观音寺镇党政办主任)
乔永强 (观音寺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 洋 (观音寺镇北管区区长)
王建涛 (观音寺镇西管区区长)
刘新勇 (观音寺镇南管区区长)
林水林 (观音寺镇公路环卫所所长)
周铁汉(观音寺镇广播站站长)
李松莉(观音寺镇妇联主席)
贾黎明(观音寺镇民政所所长)
张晓丽(观音寺镇统计站站长)
高中华(观音寺镇信访办主任)
以及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朝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土地所成员组成。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政策咨询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办公室主任:王朝辉
办公室成员:乔永强 王建庄 贾建新 王永财
万伟华 杨文柱 李 鹤 赵红炎
王 冲 吴田田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行政村:组织、领导和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土地确权的各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村组和测绘公司开展土地确权工作,负责解决辖区内确权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研究处理确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镇司法所: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服务,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政策研究、宣传培训、业务指导,做好方案的实施和考核工作,加强与市土地确权办公室的沟通联系。
镇财政所: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镇土地所:负责提供最新的全国土地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指导处理有关权属矛盾纠纷。
镇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指导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档案整理,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有关行政界线资料,调处涉及行政区域划界线的边界纠纷,及其他工作;做好五保户、低保户等的土地确权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工作。
镇妇联:负责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土地确权工作中妇女权益的矛盾和纠纷。
镇信访办:负责协助各村调查处理确权工作发生的纠纷、信访稳定。
镇中心学校:负责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在校学生家长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镇统计站:相关统计资料的收集、统计、提供。
镇公路环卫所:负责涉及本部门土地确权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
派出所: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户籍信息提供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