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83214/2016-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文 号:郑上建字〔2016〕63号 | 成文日期:2016-07-19 | 发布日期:2016-07-20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郑政办文〔2016〕39号)和《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政办〔2016〕2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局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区住建局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知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为主线,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单位,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推动我区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监督范围和问责对象
监督范围: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问责对象:上述部门中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失职渎职问题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三、治理重点
(一)“不敢为”问题
重点整治:担心承担责任,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二)“不会为”问题
重点整治: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敷衍塞责、尸位素餐;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不想为”问题
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干;作风散漫、纪律涣散、心浮气躁,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四)“乱作为”问题
重点整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行政、不依规办事,法定职责不作为,法无授权乱作为;在服务保障全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上,随意执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考虑客观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或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检查,侵害群众权益,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
四、问责的重点领域
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要围绕区委、区政府和我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各类庸政、懒政、怠政核查问责事项责任追究工作,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016年,我局在全面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问责活动。
(一)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
重点对全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理念不牢、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以罚代管等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单位:安全科
(二)房地产开发和保护领域
重点对房地产交易、办理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办理抵押登记发放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和质量监督手续及征地、拆迁、安置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排查风险点,组织防范,杜绝漏洞。严肃查处在项目建设中设门槛、障碍等失职渎职行为。
责任单位:房产管理中心、质量监督站、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规划管理科、用地规划科、建筑管理科
(三)城市公用事业领域
重点对公用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
五、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19日—7月22日)。通过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单位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进行部署。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7月23日—7月27日)。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要根据工作职责定位,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3.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7月28日—10月25日)。由局办公室组织督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责任。重点落实评责机制,开展评责活动。
4.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0月26日—10月30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责任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问责不是目的,通过问责要切实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力求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方法措施
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于每阶段活动结束前一周内,将相关材料和总结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1.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科室、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利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集问题,立定靶子。
2.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在报纸等媒体上公开述责,向社会承诺,向群众承诺,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工人、城镇居民等群众代表深入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参与、由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4.建立问责机制。将问责贯穿于活动始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置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处理,查清重要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领导小组。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题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明责、述责、评责、问责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切实用好督查问责抓手,聚焦突出问题,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作风纪律保障。
(二)强化监督执纪,推动部署落实
要正确处理督查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督查问责是手段,推动工作是目的,始终把推动工作作为衡量“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取得成效的重要尺度。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科室或部门,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要加大“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宣传力度,利用微博、报纸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教育引导,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努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倡导想为的氛围,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2016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