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9448850/2016-000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粮食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牟粮〔2016〕46号 | 成文日期:2016-07-20 | 发布日期:2016-07-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贯彻落实《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2015年已淘汰黄标车“回头看”实施方案》(〔2016〕5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局顺利完成任务,保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中牟县粮食局淘汰黄标车“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岳志强任组长,副局长李国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郭铁锁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明确目标,分解任务
为顺利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黄标车任务,粮食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淘汰黄标车目标任务实行科室分包责任制。任务分解如下:
1.车号豫A08476,小型汽车;户名:中牟县粮食局面粉厂。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人:郭铁锁。
2.车号豫A34435,小型汽车;户名:中牟县粮食局。责任科室:人事科,责任人:陈金萍。
3.车号豫A34509,小型汽车;户名:中牟县粮食局粮油加工厂。责任科室:财务科,责任人:王福兰。
4.车号豫A34609,小型汽车;户名:中牟县粮食局粮油加工厂。责任科室:业务科,责任人:张红伟。
5.车号豫AF9645,小型汽车;户名:中牟县粮食局军粮供应站。责任科室:审计科,责任人:石文才。
三、工作要求和奖惩办法
黄标车淘汰工作是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对圆满完成任务的科室奖励现金5000元(提供线索的奖励4000元);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科室提出批评并实行问责制。同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中牟县粮食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