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方案

索 引 号:683157743/2016-0003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关 键 词:回头看,党政办公室
文    号: 新港党〔2016〕36号成文日期:2016-07-26发布日期:2016-08-0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方案按照实验区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方案》(郑港办〔2016〕11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党政办公室牵头事项的“回头看”自查整改工作,党政办公室对党组织牵头自查的事项进行了任务分解,现将《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按照承担的自查事项,分别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自查整改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关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党政办公室牵头整改事项的自查工作,确保各项自查任务落到实处,现就党政办公室牵头事项“回头看”自查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回头看”自查工作,参照省委办公厅文件部署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区党政办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进党政办公室牵头整改事项的自查工作,切实通过整改使党的建设得到加强,党的领导得到巩固,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认识,坚持标准。深刻认识抓好“回头看”自查工作是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要求所在,是深化整改、巩固成果的现实需要,是更好推动各方面工作深化提升的迫切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省委要求和市委部署上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紧尺度,扎实推动自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改。要坚持把巡视反馈的问题作为自查的起点和重点,对已经完成的事项,要检查完成的成效如何、巩固的成果如何、需要提升的空间在哪,进行再评价、再巩固、再提升;对基本完成的事项,要找差距、补短板,加大措施、保证落实、完善提升;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对照中央新精神特别是中央关于巡视的最新要求,认真审视、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三)精心组织,统筹推进。要把自查工作纳入办事处工作之中,统筹组织、分块实施、系统推进;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掌握方法,掌握进度,融为一体,相互促进。

三、责任分工

(一)关于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任务分工:(1)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存在差距,“四种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实验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不力,满足于一般性安排部署和开会发文,甚至选择性贯彻,打折扣、搞变通,抓落实力度逐级递减问题。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党建办、各村

(2)关于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学习不深、研究不透、落实不力的问题。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3)加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4)组织自查自纠。对照以上问题全面系统、深入细致、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梳理、盘点对账,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建立台账、开展整改。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5)进行集中督查。结合集中督查活动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党支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精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学习不深、研究不透、落实不力等问题。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方面

任务分工:(1)关于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2)关于一些地方和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平时对干部提醒教育少,监督约束少,回避矛盾多;有的主要领导片面强调抓发展、抓业务,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3)关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不够及时,保障机制不完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还需进一步有机融合的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4)关于反映征地拆迁中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牵头单位:征迁办

责任单位:综治信访办、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各村

(5)关于反映非法集资中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牵头单位:综治信访办

责任单位:“三资”办、综治办、纪检监察室、各村

(6)加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升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7)组织自查自纠。对照以上问题全面系统、深入细致、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梳理、盘点对账,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建立台账、开展整改。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8)扎实推进主体责任深化工作。着力解决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进一步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9)完善相关制度。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4 4 2”党建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配套制度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任务分工:(1)关于享乐主义风气仍然存在;一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的情况;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公款吃喝由明专暗,有的转移到农家院,有的转移到邻省市县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2)关于会风文风转变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大部分精力还放在参加各类会议上,下基层调研、接触群众不够问题。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3)相关配套制度不够细化完善,规定要求比较笼统,对违反规定问题的处理执行标准不一;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存在“钻空子、打折扣、搞变通”现象;礼金收受呈现科技化现象,采取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新方式收受礼金;招商引资活动中过度接待,节庆活动各类展会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4)关于一些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冷、硬、横、推”现象仍然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5)关于妥善处理领导干部新建住房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有关单位

(6)加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学习,严明纪律规定,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7)组织自查自纠。对照以上问题全面系统、深入细致、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梳理、盘点对账,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建立台账、开展整改。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8)加强督导检查。结合7月中旬市委组织的督查活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和暗访。督促财政、审计、接待、事管等各单位分别就各自负责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督促财政局组织开展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整改情况的督查。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党政办、党建办、“三资”办,其他有关单位

(9)完善制度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类行为处理的定性定量实施细则,统一处理规定;由财政部门牵头,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由接待部门牵头,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快制定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配套办法;由事管部门牵头,尽快研究出台办公用房统一管理的办法。

牵头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管理治理为官不作为方面

任务分工:(1)官僚主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干部虽请客不吃、送礼不要,但有事不办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部门、各村,各有关单位

(2)关于基层群众“办事难”、无谓证明和繁文缛节清理规范工作需要加快推进问题。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3)加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查找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等方面存在差距和不足,认真加强整改,切实提高服务基层和群众自觉性、主动性。

牵头单位:党建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4)组织自查自纠。对照以上问题全面系统、深入细致、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逐条梳理、盘点对账,发现问题、查缺补漏,建立台账、开展整改。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确保取消、合并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党政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6)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服务群众的部门和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7)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从严整肃“冷硬横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自查工作从7月14日开始,至7月下旬结束,共12天时间。分3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自查阶段(7月14日至16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多种措施督促各单位对照党工委、办事处自查工作方案,全面系统、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逐项梳理、拉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措施,立说立行、认真整改。

(二)开展整改阶段(7月17日至18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工作协调,及时安排部署,推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督查推进阶段(7月18日至25日)

党政办公室牵头成立若干督查组,采取实地督查、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总结报告阶段

7月底,党政办公室围绕牵头单位负责的专题整改任务,全面收集汇总各部门开展自查工作情况,向党工委、办事处作出书面报告。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回头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党建办、综治信访办组成督查组,负责各单位“回头看”自查的督查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回头看”自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任务单位和联络员要根据具体自查事项的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加强与相关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安排相关自查整改工作,推动自查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各配合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回头看”自查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

(三)加强联络沟通。各单位明确一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定期与党政办公室督查室联络员沟通情况、交流工作,反馈自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络员名单请于7月18日16时前报至党政办公室督查室。(邮件发xingangb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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