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792/2016-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站区管文〔2016〕72号 | 成文日期:2016-08-01 | 发布日期:2016-08-0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郑州火车站地区“全城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站区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站区管委会工作安排,现将《郑州火车站地区“全城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8月1日
郑州火车站地区“全城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要求,巩固、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动内容
(一)单位公共区域清洗:全面彻底清洗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
(二)卫生死角整治: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
(三)楼宇立面清洗和楼顶卫生整治:对站区内的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
(四)站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对站区公共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减少黄土裸露。
二、行动范围
火车站地区。
三、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年底
四、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郑州火车站地区“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伟 站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王建创 站区卫生处处长、爱卫办主任
曹书林 站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进忠 站区市政处处长
王福平 站区环卫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和办公室。督导组组长由王建创处长担任,成员为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主管副职。办公室设在站区爱卫办,爱卫办副主任祁国栋任办公室主任。
五、责任分工
(一)“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体工作推进,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
(二)督导组负责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验收。
(三)各管理部门根据自身职能组织开展相关清洁行动。
(四)各公共单位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单位范围内的清洁行动。
六、行动安排
(一)调查摸底,建立台账(7月30日—8月3日)
1.爱卫办负责组织排查企事业单位楼院内卫生死角、垃圾、杂物、需清洗区域和需清洗的楼宇立面、楼顶。
2.执法局负责组织排查公共环境杂物乱堆乱放。
3.市政处负责组织排查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黄土裸露问题。
4.环卫所负责排查公共环境卫生死角、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企事业单位需清洗的公共区域(楼院除外)。
各部门根据排查情况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于8月3日17时前将问题台账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倒排工期,对账销号(8月—12月)
将台账中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由责任部门对照标准开展整治,完成后报站区“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行动办”)验收。完成一项、验收一项,合格一项、销号一项。
每个月,督导组、行动办将至少组织一次集中行动,集中检查督导各有关单位清理垃圾杂物等卫生死角、清洗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清洗楼体立面、整治楼顶卫生。
(三)总结验收,迎接全面考核(12月份)
行动办将组织集中验收,对站区“全城清洁”行动进行总结,迎接市“全城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考核。
七、有关要求
(一)日报、周报、月报制度。
1.日报。督导组将当天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部门,并通报行动办。
2.周报。各责任部门每周五10时前,对本周整治情况和问题解决情况进行上报。每处问题都应包括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三张照片。
3.月报。各责任部门每月24日17时前,对本月的整治情况和“全城清洁”集中行动情况进行上报。
(二)奖惩制度
1.企事业单位。由站区爱卫办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爱国卫生综合督导考核。对认真开展行动、积极整改的单位通报表扬,并颁发“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红旗。对消极应付“全城清洁”行动、整改效果差的单位,将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对单月考评后三名的单位将提前通知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挂“爱国卫生工作落后单位”黑旗;对连续两个月考评后三名的单位直接挂“爱国卫生工作落后单位”黑旗。
2.职能部门。行动办根据督导组检查结果,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部门通报表扬;对问题久拖不决、行动推进慢的部门,将上报管委会党委,参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