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6-001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 键 词:黄标车 | |
文 号:管政办〔2016〕26号 | 成文日期:2016-08-09 | 发布日期:2016-08-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管城回族区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9日
管城回族区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
“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
为减少黄标车污染排放,全力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2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暨“回头看”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6〕46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8月底前,如期完成2016年1877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详见附件2);开展“回头看”活动,在9月底前,对过去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拆解的8218辆黄标车进行全面核查(任务分解情况另行通知),督促拆解报废。
二、主要任务
(一)对任务车辆,按照车辆使用性质和所属行政区域进行分类,详细登记车牌号码、车型、颜色、车主姓名(或单位)、登记地址、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并于8月1日前将营运黄标车台账提供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区直机关黄标车台账提供给区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非营运黄标车台账提供给车辆所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
责任单位: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对已经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尚未上交拆解且又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和查缉布控系统发现踪迹的黄标车,要做为重点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提供详细信息。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
(三)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要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要逐条信息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实行“一对一”对接联系,“面对面”核实情况,要坚持见人、见车,确保走访见面率100%,动员率100%。要逐人逐车下发《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告知事项通知书》,对主动上交车辆的车主,要提供便捷条件,协助办理交车手续;对消极甚至拒绝上交车辆的车主,要规定期限,限期上交车辆,并签收通知书回执单。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四)根据提供的营运黄标车台账,对尚未淘汰的营运黄标车和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回收的营运黄标车及所属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逐一分解任务,夯实责任。通过定期约谈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限期将所属的营运黄标车上交回收企业拆解报废。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五)根据提供的车辆信息,对各区直有关单位尚未淘汰的黄标车和已公告牌证作废、未实际上交回收的黄标车进行梳理,督促其上交回收企业拆解报废。
责任单位:区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直有关单位
(六)区黄标车淘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继续按照市级补贴标准的50%执行,做好提前淘汰车辆补贴发放工作,完善工作制度,贯彻落实补贴办法,制定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台账,确保车辆补贴及时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财政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
(七)科学安排警力实施路面现场查扣,利用查缉布控系统进行集中整治和常规治理。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报废一起,坚决打压黄标车的生存空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
(八)充分利用宣传条幅、海报、政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工作的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主动淘汰的自觉性。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九)依法监督,严肃查处各个部门、单位在回收、拆解、补贴发放等黄标车淘汰工作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三、方法措施
(一)分解任务,逐一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坚持逐条信息逐一上门排查,做到见人、见车;坚持“一对一”对接,“面对面”核实,讲明政策、法律,确保走访见面率、动员率“两个100%”,督促车主限期办理报废业务,上交报废车辆。对已经办理公告牌证作废、尚未上交拆解,且又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和查缉布控系统发现踪迹的黄标车,要重点摸排和上门工作,确保车辆上交拆解。
(二)二次确认,反复查找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每天上门入户排查情况进行统计,对户籍在外地的车主和其他多种原因无法找到车主的情形,要采用挂号信等形式进行通知。对首次投递被退回的信件,各单位要充分调动税务、工商、通信等资源,协调查找车主地址,确保二次投递成功。
(三)多措并举,从严查处
公安机关通过充分调动路面警力,多警种交叉巡查,并利用查缉布控系统实施查纠。对查获的已公告牌证作废的黄标车,要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理一起,严格按照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进行处置,确保查获车辆上交回收企业进行拆解;对查获的已纳入淘汰范围、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要积极对接交警部门,做好车辆移交工作。
(四)警地联动,主动作为
对在辖区内查明核实的黄标车,尤其是对已纳入淘汰范围、未达到报废标准,且车主不能主动上交拆解的黄标车,要警地联动,加强协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要提供准确的车辆线索,交警部门要按照现行要求逐车制定限行方案,确保黄标车不能上路、不敢上路,做到以限促淘,主动作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为加强对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同时要强化上下沟通和联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和相关责任单位对黄标车淘汰工作负总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形成上下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奖惩问责
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小组将成立督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和相关部门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严守淘汰职责、超额完成淘汰任务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月考核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排名后三名的单位分别处罚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未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未能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对弄虚作假或篡改、伪造有关材料和数据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强化进度通报
全面加强进度通报,每周一下午召开黄标车淘汰工作例会,各单位分管领导通报本单位上周完成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2016年8月1日起,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小组办公室实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通报当月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
附件:1.关于调整管城回族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2.2016年黄标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