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81894/2016-001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财政,政府采购,招标,预审 | |
文 号:郑上财公开〔2016〕36号 | 成文日期:2016-08-17 | 发布日期:2016-08-17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街区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由 郑州市上街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上发改统〔2016〕30号。项目授权主体为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 ,采购人为郑州通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上街区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拟对上街区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采取PPP模式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采购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确定后由上街区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协议。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授权其下属的郑州通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政府平台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通航公司:社会资本=10%:90%),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安西路改建(物流通道)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054.2万元;(2)汝南路立交桥扩建工程,估算总投资为5102.04万元;(3)黄山路(纵一路)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652.95万元;(4)上街实验高中艺术楼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445万元;(5)市民服务中心工程(一期),估算总投资为31600万元;(6)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急救站、门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工程(一期)工程,总投资24600万元;(7)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804.18万元;(8)机场改造工程(排水改造、电力升级、机库建设),总投资约1129.43万元;(9)机场助飞工程,总投资约9383万元。上述项目整体招标采购,不拆分,总投资约84770.8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以实际发生为准。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 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 N 10年(N为建设期,N≤5年)。
3.2投资概算: 约92879.81 万元(含建设期利息)。
3.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92879.81万元。
3.4合作模式: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与社会资本采取PPP模式进行合作,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及施工总承包商),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机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投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负责在项目期限内完成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5 投资年化收益率不超过7.2% 。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实体;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若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需提供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满足)。
4.3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截止到2015年末投标人净资产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满足);
4.3.2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3.3业绩经验要求:2013年1月至今,申请人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接过市政或房建类建设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投资业绩;承建过房建或市政设施类项目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或项目投资不少于10亿元(以合同为准)施工业绩。注:承接过或承建过项目是指在建或已完工项目 ;
4.3.4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注:投标人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视为投标人拥有)。
4.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4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5.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家,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
4.5.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 PPP项目合同 》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5.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相关资质并有类似项目业绩。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 2016年 8 月 17 日至 2016 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时至 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20房间(郑州市纬四路13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联系人:王永超、黄本立、贾海洋;联系电话:0371-65900691 传真电话:0371-695900691。
7.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须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以上企业资质证书不要求提供原件,其他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贰套,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贰套);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贰套);d、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贰套);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上街区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从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由此引起的上访讨薪事件的承诺,投标人自主投标未借用资质的承诺;以上要求提供原件并留存(贰套)。
7.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9 月 7日 9 时 30 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郑州市上街区孟津路2号银都宾馆1号楼4楼会议室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街区政府采购网》、《上街区政府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 项目资料目录
10.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及财政部门意见。
10.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及政府审核意见。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郑州通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81号
联 系 人: 潘 登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3号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王永超 黄本立 贾海洋
电 话: 0371-65900691 13838129836
传 真: 0371-65900691
12、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1-68937437
2016年 8 月 17 日
附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2、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书
3、上街区范围内承接的工程项目从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由此引起的上访讨薪事件的承诺
4、投标人自主投标未借用资质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