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7640889/2016-0011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办事处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贯彻执行合村并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配合土地规划及上级有关部门指导、督查验收合村并城项目质量以及拆迁安置工作。
三、负责本辖区合村并城工作的宣传发动以及项目统计、汇总、汇报工作。
四、负责合村并城工作的调查研究,并及时提出科学有效的工作建议。
五、负责上下级部门的联络及协调工作,做到提高效率、简化程序。
六、确保合村并城程序公开透明,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群众的利益,坚持把“确保过渡安置费按时发放,确保群众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确保公益设施的配套合理规益,一步到位”作为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