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6X/2016-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张文〔2016〕23号 | 成文日期:2016-08-25 | 发布日期:2016-08-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办事处各站所、办,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化,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督机制改革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 现将委员会人员调整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张国锋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主任: 刘春旺 办事处副主任
李君川 办事处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所所长
郑献军 办事处副主任
卢凤霞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崔 挺 张庄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蒋法强 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王建伟 办事处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陶志宏 办事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
雍国奇 办事处文教卫办公室主任
陈国荣 办事处创建办主任
林留旺 张庄卫生院院长
张国军 张庄中心校校长
刘 蒙 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均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李君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 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二)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纳入年度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保障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三)部署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整治以及示范创建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督查。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负责本辖区协管员、信息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时上报监管动态和信息。
(六)完成航空港区食安委(办)和办事处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