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庄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16X/2016-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张文〔2016〕23号成文日期:2016-08-25发布日期:2016-08-25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张庄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人员调整的通知

办事处各站所、办,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切实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化,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品药品监督机制改革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     现将委员会人员调整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张国锋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主任: 刘春旺   办事处副主任

         

         李君川    办事处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所所长

         郑献军    办事处副主任

            卢凤霞    办事处副科级干部

            崔  挺    张庄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蒋法强  办事处党政办主任

         王建伟  办事处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陶志宏  办事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

         雍国奇  办事处文教卫办公室主任

         陈国荣  办事处创建办主任

         林留旺  张庄卫生院院长

            张国军  张庄中心校校长

         刘  蒙  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均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地点设在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李君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 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二)制定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方案,纳入年度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保障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

  (三)部署落实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整治以及示范创建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督查。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生产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负责本辖区协管员、信息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五)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报告制度,组织开展事件的应急处理,及时上报监管动态和信息。

  (六)完成航空港区食安委(办)和办事处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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