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06405/2016-0003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煤炭/政策法规/法规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关 键 词:煤炭 | |
文 号:郑煤〔2016〕137号 | 成文日期:2016-12-07 | 发布日期:2016-08-2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机关各处(室)及二级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全市煤炭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参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煤安监监察〔2016〕14号)、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和〈行政强制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6〕13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范本〉、〈行政许可文书范本〉、〈行政强制文书范本〉及〈行政指导文书范本〉的通知》(豫工信办政〔2016〕101号),经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和《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行政指导文书范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于2016年11月1日起,全部使用新的文书格式。 附件:1.《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范本》2.《郑州市煤炭管理局行政指导文书范本》 2016年8月29日 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