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81894/2016-001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党建,精神文明,计划 | |
文 号:上财〔2016〕11号 | 成文日期:2016-08-31 | 发布日期:2016-08-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6-08-31 | 废止日期 |
各镇(办)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6年,为深入推进我局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文明素养,为全面开启财政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全局上下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 “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党组织建设,切实维护“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全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计划,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牵头人员要牢树责任意识,积极与分管领导、局办公室主动对接,提前做好个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各配合人员要按照牵头负责人的要求做好协助工作,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活动资料,并配合做好档案整理、完善工作;
三、各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发挥带头作用,按照活动开展计划的要求,组织本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确保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开展。
附件:上街区财政局2016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计划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