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开展制毒工厂及制毒窝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05303406/2016-0005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大政〔2016〕134号成文日期:2016-08-31发布日期:2016-08-3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开展制毒工厂及制毒窝点排查行动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郑州市及登封市禁毒委的有关指示精神,为了严厉打击制毒违法犯罪活动,杜绝制毒工厂在我镇出现和存在,经镇禁毒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制毒工厂及制毒窝点排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2016年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暨部署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登封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集中各部门力量,积极在我镇境内排查非法生产制毒前体工厂和制毒窝点, 严厉打击涉制毒物品犯罪活动,杜绝制毒工厂及制毒窝点在我镇境内产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面挤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毒品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为全镇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排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崔会生任组长,副镇长吴晓敏,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董晓辉,镇维稳办专职副主任赵晓昌,大冶派出所所长张应伟,大冶司法所所长常鹏飞任副组长,综治、维稳、派出所、司法所、安监所、食品药品监督所、卫生计生以及各行政村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董晓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进展通报、指挥协调、战果统计、督导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各行政村充分发挥熟悉环境优势,其他相关镇直各单位积极参与,形成整体合力,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无死角的实地摸排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从根本上摧毁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在我镇生存的土壤。

四、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8月20日至25日)。各行政村及相关镇直单位要按照镇禁毒办的工作部署,吃透会议精神,结合本辖区实际,组织本单位人员召开制毒工厂及制毒窝点排查行动工作会议,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排查行动前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行动实施(8月26日至9月15日)。全镇深入开展摸排行动,全力落实相关部署,将各项排查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排查行动取得实效。

(三)行动总结(9月16日至20日)。汇总全镇各村排查工作收集到的情报信息,总结排查行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在我镇建立长效打击制毒工厂及制毒窝点的防控机制,坚决遏制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在我镇的产生。9月17日前,各村、各镇直单位将此次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镇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重点

根据当前制毒犯罪的特点,各村、各单位在行动中排查的重点是辖区内的小型制药厂、化工厂、农药厂、兽药厂等小型企业;养殖场;废弃的厂房、院落;有可疑人员出入的仓库等隐蔽场所,交界地带的山区、林区开展清查工作。特别是对符合以下制毒犯罪特征的场所,要谨慎排查,确保顺利摧毁一批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

 (一)制毒场所多选址在远离城区、人烟稀少,交通不便利的偏远山区、林区、空心村、养殖场、农庄果园、废旧工厂、废旧矿山、仓库等隐蔽区域。

(二)环境污染严重。生产中产生大量的刺鼻性气味,机器运转产生噪音,周边山林植被枯死,水源污染致鱼类家禽死亡。

(三)工作条件异常。需380伏或者220伏电压,使用电源、水进行生产,工作时间异常;不雇请本地人,生产人员多以江苏、福建、广东籍为主;封闭生产,禁止外来人员进入。

(四)生产设备多、原料多。制毒设备包括反应釜、发电机、离心机、工业冷水机、搅拌机、烘干机、抽滤槽等,原料有乙醚、甲胺、邻酮、盐酸、溴素等,场所内有专用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出入。

 (五)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与实际生产物不相符,存在漏报瞒报生产、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数量,与申报台账不符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的排查工作,要互通信息,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要切实加强本辖区内的排查行动,为行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责任。在排查过程中,各镇直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特别是各村要作为此次排查行动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优势,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工作的合力。

 1、公安机关要发挥在侦查办案和现场勘查上的优势,积极侦办制毒犯罪案件,同时为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的现场勘查提供技术保障。

 2、各村要发挥熟悉辖区环境,群众基础好,容易摸排、掌握线索的优势,组织发动村组干部、治保组织、巡防队员、护林员和人民群众等各方面力量,深入辖区内的村庄及山区、林区、矿区等偏僻隐蔽区域,展开地毯式清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在排查工作中发现制毒工厂和制毒窝点线索时,要及时将线索上报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营。

 3、安监所、食药所、计生等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自己分管的业务进行认真梳理和督导检查,坚决杜绝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强化情报工作。各职能单位要加强涉毒情报的收集、上报,加强对偏远村庄、林场、养殖场、果蔬基地、废旧厂矿及其他隐蔽区域的清理排查力度,对于收集到的线索,不论可靠性多少都要认真细致核查,绝不放过任何可能性。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宣传工作。通过采取村广播、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到群众中宣传制毒危害和制毒工厂、制毒窝点的基本特征和识别方式及危害。要设立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公安机关的排查行动中来。

 

 

                             大冶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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