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龙镇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

索 引 号:00529161X/2016-002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01发布日期:2016-09-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豫龙镇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攻坚战深入开展,针对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死角”、“盲区”和“短板”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打响“小、散、乱、差”歼灭战,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6〕260号)、《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荥政办明电〔2016〕6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通知》精神(郑政文〔2006〕137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郑州市委、市政府和荥阳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责任网格化、手段法制化、标准精心化、工作常态化”的要求,认真上再提高,责任上再强化,措施上再精准,实施铁腕治污,严格追究责任,重点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死角”、“盲区”和“短板”问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彻底解决影响环境质量的“小、散、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全镇环境质量。

二、工作部署

(一)工作内容

按照新《环保法》规定,所有工业企业都必须具备完善的环保手续,包括环评审批手续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未办理环评的企业一律关停,并处于罚款。要求对未批先建项目(指已建成或已建成投产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项目)要整顿规范;对于久试未验项目(指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投入生产但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要完善备案;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规划选址不当、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环境风险大、群众反映强烈、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备案任务的项目要淘汰关闭。

(二)时间安排

1.所有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需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备案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将一律强制要求停止建设或生产。按要求完成,纳入正常环保管理,允许继续生产。

根据环保系统数据库资料和前一阶段网格长的排查,我镇纳入专项整治的企业322家,其中淘汰关闭企业57家、规范整顿企业143家,完善备案企业72家,已完成验收企业50家。

完善备案企业要尽快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环保部门直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备案。

整顿规范企业要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相关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评估提出达标排放且不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的措施,经环保部门认可后,进行完善备案。

淘汰关闭企业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转产或清理取缔工作。

2.兴国寺十组岚博相框厂、楚寨村杨仁红塑料加工点、寨杨村寨杨玩具厂、塑料颗粒厂、槐西村槐西废品收购站、聂龙门前收购站、毛寨村毛寨水稳站等7家企业,泽众路西段、荥运路与三公路交口、高铁南路与飞龙路交叉口、商隐路与康泰路交叉口、桃贾路御景园南等5处建筑和生活垃圾;康泰路东段(康泰路与桃贾交叉口)、中原路(中原路与石柱岗)红绿灯下、建设路(建设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康泰路东段(康泰路与织机路口)、高铁南一路、健康大道、京城南路310国道至中原路、京城南路大海寺西墙外、索河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索河东路南水北调桥西20米两侧等10处道路扬尘问题是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整治工作中,下达给我镇需要取缔的任务,按照要求应在2016年9月10日前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吊销执照”的标准完成集中清理取缔工作,9月25日前对清理取缔后的场地完成美化、绿化、硬化工作。清除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实施道路绿化硬化,全面提升全镇环境,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做好迎接郑州市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对整顿规范的在建工地要按照扬尘治理七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土地使用要求、符合规划、符合产业政策以及纳入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企业,不符合行业标准的实施停产整顿、规范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整顿治理标准,企业按标准要求完成治理后,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政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出具书面意见,报郑州市相关部门准许后,企业方可恢复生产,验收一家,复产一家。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按照《中共荥阳市委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荥发〔2016〕6号)要求,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各相关领导、责任村、责任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与镇里签订责任书的内容,分包村、分包行业、分包类型、分包项目的监管工作。

(二)严格依法整治。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打击违法行为,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项目实行零容忍、全覆盖。对违法企业要严格依法处理,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到位,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深化网格化管理。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全镇网格化管理,通过强化管理体制、健全体制机制、坚持监督问效等手段,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条款融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排查发现处置环境污染问题,使污染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进一步加大歼灭战的宣传力度,各村各部门要通过标语、横幅、电子屏、广告栏等方式,造成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五)严格督导问责。严格落实三级督导,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对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企业责任”,做到查清问题、查明责任、严肃处理,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镇纪委要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督办,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纪从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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