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试行企业年金制度
为逐步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人才长效激励机制,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以试行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工退休后,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期或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根据企业年金相关规定,市管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委的指导下有序进行。截止目前,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市管企业已有3户在我委备案。
8月3日,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委提交了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申请,该企业是第4家申请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市管企业。根据《关于郑州市市管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我委按照工作程序对《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中的缴费与分配比例、权益归属、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及其他相关申报要件进行严格审核后,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准予该企业在我委备案。下一步,该企业将持市国资委批复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执行。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市管企业职工福利保障体系,提高市管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