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9254/2016-001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扶贫办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扶贫办〔2016〕61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09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完善脱贫帮扶计划暨县乡村
三级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现就完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暨做好县乡村三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完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工作
7月底8月初以来,郑州市扶贫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编制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和《关于完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应着力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的通知》,就完善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一定要按照上述两个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完善提高工作。各县(市)区要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把关,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机制,并将完善提高后的脱贫帮扶计划电子版于9月20日前上报郑州市扶贫办。
二、关于县乡村三级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工作
建立县乡村三级精准扶贫档案,这既是实现精准扶贫“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精准扶贫经得起第三方评估、群众和社会监督以及历史检验的基本依据。各县(市)区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县乡村三级精准扶贫应保存的档案资料》(详见附件)要求,于9月底之前完善相关档案。市脱贫攻坚督导组将把档案管理作为第三季度督导重点予以检查通报。
附件:县乡村三级精准扶贫应保存的档案资料
2016年9月8日
附件
县乡村三级应保存的精准扶贫档案资料
一、村级应保存的档案资料
1、贫困村认定资料。贫困村认定的基本政策依据为2014年下发的《郑州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实施细则》。其中规定:省定贫困村按照“村级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市扶贫办汇总并报省扶贫办审核备案,填写《贫困村登记表》”的流程进行;市定贫困村按照“村级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市扶贫办审核备案,填写《贫困村登记表》”的流程进行。据此,贫困村认定应保存好以下资料:村级申请、乡级审核、乡级公示、县级审定、县级公告等文件或照片影像资料。
2、2015年贫困村退出资料。贫困村退出的基本政策依据为《河南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其中规定:贫困村退出要按照调查核实、予以公示、公告退出的程序进行。据此,2015年贫困村退出应保存好以下资料:乡级公示、县级公告资料。
3、贫困户认定资料。分两个层次:一是2015年底前认定的贫困户,基本政策依据为《郑州市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实施细则》。其中规定:贫困户认定要经历确定规模、农户申请、资格审查、召开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乡级公示、县乡复审公告等程序。据此,2014年底前认定的贫困户应保存的资料有:农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记录、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公告等。二是2016年复核认定进入的贫困户,基本政策依据为《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其中规定,贫困户识别程序为初选对象、乡镇审核、县级复审。据此,2016年复核认定的贫困户应保存的资料有:农户申请、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记录、初选名单公示、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六签字”记录、乡镇公示、县级复审签字记录、县级复审核结果在村内的公告等。
4、2014、2015年两个年度的贫困户脱贫台帐。
5、复核进入、退出人员名单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6、截止2015年底贫困户花名册、贫困户五类致贫原因和转、扶、搬、保、救(含教育、医疗和临时救助)分类统计表、贫困村脱贫帮扶计划、贫困户脱贫帮扶计划、扶贫手册、明白卡等。
7、与扶贫工作相关的影像照片资料。
8、其它应保存的资料。
二、乡级应保存的档案资料
1、贫困村、贫困户识别进入、退出脱贫公示公告资料。
2、贫困村脱贫帮扶计划合订本,内含贫困村名单、贫困户花名册、贫困户五类致贫原因和转、扶、搬、保、救(含教育、医疗和临时救助)五类脱贫措施分类统计表、贫困村脱贫帮扶计划。
3、2010年以来全乡实施的扶贫项目文件。
4、与扶贫工作相关的影像照片资料。
5、其它应保存的资料。
三、县级应保存的档案资料
1、各乡(镇)贫困村、贫困户识别进入、退出脱贫公示公告资料和县级公告资料。
2、各乡镇、村脱贫帮扶计划合订本。
3、贫困户五类致贫原因和转、扶、搬、保、救(含教育、医疗和临时救助)五类脱贫措施分类统计表。
4、任务分解到行业部门台账。
5、与扶贫工作相关的影像照片资料。
6、其它应保存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