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11/2016-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08 | 发布日期:2016-09-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6-09-12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展示馆中藏品
库房布置的复函
登封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展示馆中藏品库房布置的函”已收悉,现做出以下回复:
我单位没有参与登封市“三馆”项目之博物馆规划设计的前期工作,不是建造博物馆建筑的专业机构,也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请贵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确保文物藏品不受损害的原则下,按照《博物馆管理办法》(文化部第35号令)、《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及《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2015)等相关法规、规范制定的各项标准或要求确定藏品库设计图纸并进行调整和改动即可。
此复。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