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9703194/2016-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郑综合保税区)监察审计局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 | |
文 号:郑港纪〔2016〕30号 | 成文日期:2016-09-09 | 发布日期:2016-09-13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全区各委(部)、局、办,各办事处(IT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共郑州市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转发你们,望认真抓好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郑纪发〔2016〕24号
中共郑州市纪委
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各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市纪委各派驻纪律检查员,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纪委: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紧盯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豫纪发〔2016〕15号)精神,现就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收受电子礼金礼券等;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
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群众举报。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一查到底,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五、自即日起至中秋、国庆期间,市纪委将适时组织全市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各开发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要组织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重点对以上问题进行查处,市纪委将组成督导组赴各地督查检查情况。各开发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10月9日12:00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上报内容包括:组成检查组数、参与检查人数、检查单位、场所数等;检查主要方式方法及其他情况;发现疑似违规违纪问题数,已核实问题需明确单位或个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等。
联系人:王新刚 李勇
外网邮箱:zzdfzfs@163.com
联系电话:0371–61176087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