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监理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6-0016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9-13发布日期:2016-09-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监理,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监理。

 2.2项目概况: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综合管廊(一标段)包括规划一路(仓储五街~新港十一路)、仓储五街(规划一路~规划十路)、规划十路(仓储二街~仓储五街)地下综合管廊,总长约5.57公里。其中:1规划一路地下管廊全长约0.93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八种管道(管涵)布置于综合管廊内。 2仓储五街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3.62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八种管道(管涵)布置于综合管廊内。 3规划十路全长约1.02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八种管道(管涵)布置于综合管廊内。

  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二标段)包括仓储二街(机场南路~新G107)地下综合管廊。仓储二街地下综合管廊全长约2.79公里,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给水、污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再生水等七种管道布置于综合管廊内,雨水不考虑纳入综合管廊内。

 2.3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2.4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施工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综合管廊项目。

二标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本单位近三年的社保证明。

 3.4 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包含综合管廊的市政道路、公路工程或城市隧道、地铁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2)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拟派项目总监以总监身份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或包含综合管廊的市政道路、公路工程或城市隧道、地铁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5 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6 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至 2016  年 9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职称证书、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证明;

 (5)企业业绩(合同);

 (6)项目总监业绩(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

 (7)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其中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需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他资料均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交易中心网站》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巴老师、黄老师

电话:0371-56567742

 

招标代理: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9层109室

联系人:路女士、应女士

电话:0371-55689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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