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批复

索 引 号755156513/2017-0003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新郑,政府,新村,吴庄村,申报,美丽乡村,试点,批复:
文    号新政文〔2016〕91号:成文日期2016-09-14:发布日期2016-09-15:
体    裁批复: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批复

新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请示》(新政〔2016〕21号)收悉。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认为新村镇吴庄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规划设计、组织保障、资源禀赋、工作基础等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2017年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此复。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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