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5156513/2017-0003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新郑,政府,新村,吴庄村,申报,美丽乡村,试点,批复: | |
文 号新政文〔2016〕91号: | 成文日期2016-09-14: | 发布日期2016-09-15: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村镇吴庄村申报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请示》(新政〔2016〕21号)收悉。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认为新村镇吴庄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健全,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巨大,规划设计、组织保障、资源禀赋、工作基础等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要求,同意新村镇吴庄村申报“2017年新郑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此复。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