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715/2016-001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19 | 发布日期:2016-09-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社区充电桩建设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已于3月底建成。按照《郑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技术相关要求》将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纳入“物业管理示范、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和“郑州市五星级住宅小区”评定内容,凡未按要求建设充电桩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二、重点区域建筑物楼顶整治
按照市整治办要求对照台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各街道办事处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整治一处消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三、临街“住改商”治理
深入基层,加强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联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市房屋租赁联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讲评, 并确定联合执法事项,部署下步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房屋租赁市场体系
积极推进三环外公租房回购工作,与市房管局、经开区房管局针对回购事宜进行沟通交流,对回购方案进一步进行了完善;做好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新政策宣传、受理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