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16-0027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2 | 发布日期:2016-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牟县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牟县总工会201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总工会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牟县总工会概况
一、中牟县总工会主要职能
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事业.
二、中牟县总工会决算单位构成
中牟县总工会的部门决算包括机关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收入总计900.45 万元,支出总计900.45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620.41 万元,支出增加620.4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本年收入合计90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00.45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本年支出合计90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4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900.45 万元,支出900.45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20.41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20.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0.45 万元,支出决算为900.4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0.45 万元,占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 900.45 万元,支出决算为90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8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5万元、抚恤金10.73万元、生活补助1.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6.22万元、奖励金25万元;公用经费771.5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08万元、印刷费1万元、 会议费3.45万元、培训费4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 万元、工会经费679.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58万元,支出决算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0.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中牟县总工会2015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完成预算的 5.25%,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5年共接待2批10人次。与2014年相比,减少0.87万元,下降10.8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是指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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