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市民政工作总结

  • 索引号:005252661/2016-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工作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9-23
  • 发布日期:2016-09-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郑州市民政工作总结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郑州都市区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的启动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着力深化改革,着力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民政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015年10月,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在视察我市养老、低保核对工作时,对我市的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明确单位职责。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方便困难群众就医。出台多项社会救助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保证社会救助工作健康运行。

    (二)持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从2015年7月开始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470元调至5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60元调至290元。截止目前,全市累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3.07亿元,保障11.21万人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226万元,保障1.02万人次。发放取暖补贴2702.74万元,居民用电价格补贴47.86万元,居民用水价格补贴33.96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320万元,救助3.6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8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700户次。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的专项评议中,满意率达到97.8%。

    (三)不断加大社会救助监管力度。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治理,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132人,退出1.58万人,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设立市、县两级民政专项资金网上信息公开专栏,方便广大群众对救助对象、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加快推进低保申请家庭核对机制建设,初步实现信息比对自动化,在省会城市中是第一家。2015年,全市核对城乡低保申请家庭38080户69646人,查出问题并退出低保1064户2522人,检出率为2.79%;核对低收入申请家庭3560户9423人,查出问题并退出低收入298户711人,检出率为8.37%;核对公租房申请家庭5358户9470人,查出与所报收入不符人数为1482人,检出率为15.64%。

     二、老龄工作

    (一)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落实优惠政策,及时发放扶持资金,严格审核和验收养老补贴扶持项目,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快速发展。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9家,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71个,新增养老床位7000余张。新建12349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个,新增入网服务的老人8万多名。2015年到2019年,市财政将每年拿出100万元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高龄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的所有户籍老人。

    (二)不断规范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召开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并联合市消防支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确保全市养老机构安全运行。

    (三)积极开展爱老敬老活动。组织开展以“培育敬老家风,建设和睦家庭”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慰问1.5万名老人、开展义诊244次,开展文艺义演190次,开展健康咨询365场,开展法律咨询138场,组织文体活动333余场,为老服务896人次,开展家政上门服务3332次。圆满完成“传递温暖 呵护夕阳”资助贫困大学生担任养老护理员慈善项目。启动“情暖夕阳”关爱老人慈善项目,严格按条件选出60名老人,分两批到海南渡过为期一个月的暖冬之旅。

    三、减灾救灾工作

    (一)高效推进应急救灾工作。冬春期间,下拨生活救济资金976万元,发放棉被5600条、毛毯300条、大衣600件、棉衣490套,救助受灾群众5.25    万人次。完善县、乡(镇、办)、村三级灾情信息报告体系,认真做好灾后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查灾核灾工作。全市先后发生5次自然灾害,造成6个县(市、区)22个乡(镇、办)受灾。受灾人口7.93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5536.5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822.73公顷、绝收面积132.87公顷,倒塌房屋2户5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84.726万元,其中农业损失1857.526万元。经摸底排查,今冬明春需救助人口2.51万人次。

    (二)全面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组织140多人次参加省、市举办的培训班,切实提高救灾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自查应急准备情况,及时调整补充。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联络畅通。

    (三)扎实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约3000余人次。建立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动态管理通报制度,对23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了专项抽查。协调省厅给予13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补助39万元,用于加强社区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并推荐2个社区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救灾仓库的安全管理力度,对全市救灾仓库(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并投入2.04万元对市本级救灾仓库的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测和维护保养。

    四、社会福利工作

    (一)逐步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城区、城镇、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1070、995、760元。目前全市共有孤儿2277人,其中散居孤儿1355人,机构内孤儿922人,全年发放孤儿救助专项资金1034.1万元。加强孤儿救助监管,建立定期巡访制度,并依托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对孤儿救助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开展困境儿童调研,梳理出困境儿童5945人,其中自身困境儿童2014人,家庭困境儿童3076人,监护困境儿童855人。部分儿童福利项目顺利实施,儿童福利院二期康复训练楼投入使用后,已成功举办四期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共培训229名护理人员,均取得职业证书。

    (二)扎实开展社会福利工作。强力推进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加强督导巡查,建立月报制度,召开县级福利中心建设推进会,定期向省厅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截至目前,荥阳市、新郑市社会福利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登封、新密、中牟三县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主体已完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针对县(市)福利中心即将建成投入使用,立足我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功能设置及日常开展的教、治、养、康等方面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组织5县(市)及上街区福利中心主管领导及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并赴新乡市延津县福利中心和新郑市福利中心参观学习,逐渐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规定,对全市180户寄养家庭285名寄养儿童全面梳理排查,对不符合寄养条件的,及时解除寄养协议,对符合寄养条件的家庭每月不少于两次的上门回访监督。

    (三)规范弃婴和“三无人员”收养登记工作。全年市儿童福利院收养弃婴268人,市社会福利院收养“三无”人员37人,市八院收治“三无”精神病人332人,慈善救助病人365人次,救助资金112.95万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收养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申请试点经费,起草《郑州市收养评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郑州市国内收养家庭评估细则》,商讨聘请社工组织对收养家庭进行评估。组织5县(市)及上街区工作人员参加收养登记业务培训,规范登记工作,提高依法办理登记水平。认真做好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工作,全年审批12名精减退职人员纳入40%救济,并对于特别困难的救济对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其实际困难。全面落实艾滋病救助政策,全市共有因艾滋病致孤人员33人、单亲家庭未成年子女89人,累计发放艾滋救助专项资金576.78万元。

    (四)福彩发行有序进行。全市共发行福利彩票14.28亿元,为国家筹集公益金4.9亿元,为郑州市创收公益金1.12亿元,为国家上缴税收0.2099亿元。大力开展公益资助活动,对全市家庭生活困难的100名成绩优秀的女学生进行资助。看望慰问困难职工、社区困难群众和聋哑儿童,捐赠了大米和食用油等慰问物资。通过开展助残助困助学帮扶活动,提升福彩的公益性、慈善性形象。

    (五)慈善事业发展成效显著。慈善日全市募捐达到创纪录的1.46亿元,郑州慈善总会全年接收善款6000余万元,支出救助款4973万元,救助人数55万人次。设立慈善基金37项,合计募捐133万元。通过微博、微信、支付宝、公益淘宝店等新媒体工具,获得网络募捐15万余元。加大医疗救助扶持力度,投入救助金530多万元,救助贫困患者2973人次。持续推进慈善工作站建设,建立100家工作站,并已全部投入运行,同时建立11支专业志愿者服务队。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推动社会组织登记体制改革。按照《郑州市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试行直接登记的实施意见》,加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全年已直接登记社团11家,民非48家。按照《郑州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全年已登记审批异地商会26家。按照《郑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目前我市脱钩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依据《郑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今年政府拿出财政资金500万元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扶持。向省民政厅申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1个,资金20万元。加大社会组织宣传,在各类新闻媒体共计刊登信息文章96篇,在郑州民政网刊登45篇,编发办公室工作简报42期,《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更新刊载文章1722篇,网站总浏览量达218727人次,荣获“全国社会组织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奖项。加强党建工作。全年新成立、变更的社会组织党支部150家,市属社会组织党建率达85%。

    (三)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严格行政审批制度,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公开”要求,设立了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大厅,执行“五单一网”制度,将成立审批时限由条例规定的60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共办理各项社会组织行政审批188项。强化监督手段。设立督导员岗位,选派19名督导员将市属1000余家社会组织分包到户,责任到人。更新年检理念,从坐等式服务变为主动服务,市属918家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个月就完成了年检工作。实行网格管理。实行四级网格,实现全市所有社会组织有人负责、有人对接、有人督导,及时解决各类问题916件次。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出台我市社会组织的评估办法,连续3年对我市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市本级社会组织全部提交评估材料,参评率100%。经过评估程序,连续3年达到3A级以上的246个。探索执法行政新路。每周一、三、五利用半天的时间,由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学习或研究探讨行政执法案例,研究创新了“四项执法”,处置“四不现象”执法机制,有效解决社会组织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全年共督导问题社会组织218家,受理群众或上级批转投诉举报问题8起,行政处罚社会组织8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2份,下达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4家。被河南省民政厅设立为“全省民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

    (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坚持每月进社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连续组织社会组织进社区开展“组团式”便民服务活动24次,近百家社会组织参与,累计服务群众近10万余人;携手社会组织定点救助慰问乡村小学、儿童福利院、困难党员、抗战老兵等活动5次,累计发放钱物20余万元;在绿城广场组织举办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与塑造品牌服务社会大型广场公益活动1次,参与社会组织200家,现场服务群众累计11000多人次,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欢迎和赞扬。

    六、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一)扎实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后续收尾工作。组织完成对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收集汇总了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指导各县(市、区)及时做好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换届选举,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配合市委组织部对全市1994个行政村的3505名新任村级班子正职分九批进行集中培训,提高村务管理水平。对市区拆迁改造回迁村(社区)村改居及社区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向市政府提交了调研报告。开展全市农村“村规民约”情况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并向省民政厅进行上报。开展“双改”工作调研,对全市农村“双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为市委出台“双改”工作意见、加快推进“双改”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农村社区示范点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共创建达标的农村社区示范点474个。

    (二)有效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出台《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对社区管理、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社区组织、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全市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组织开展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出居委会成员4841人,其中居委会主任670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267人。举办全市社区居委会干部培训班,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1400余人进行培训,提高社区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提升了社区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工作理念和服务水平。配合市委组织部完善落实四项基础制度,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流程。

     七、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扎实开展区划调整和地名管理工作。完成二七区增设人和路街道办事处、管城区十八里河撤镇设办等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登封唐庄乡撤乡设镇,中牟县雁鸣湖镇、大孟镇撤镇设办,管城区南曹乡撤乡设办等区划调整工作方案,并上报省政府。积极协调航空港区代管新郑八千乡、和庄镇20个村代管移交工作。印发《郑州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与乡镇行政区域管理套合的通知》,对套合中涉及行政区划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地名工作进展顺利。轨道交通2号线、5号线、1号线2期及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车站命名工作,对2号线16个车站、5号线32个车站、1号线2期及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24个车站进行实地踏勘,目前2号线16个车站名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5号线、1号线2期及南四环至郑州南站城郊铁路车站已报市政府。全年共有2批共计164条道路完成了申报、审核、论证、公示等程序,其中第一批82条道路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第二批82条道路正待市政府审批。积极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成立由政府(管委)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健全普查工作体系。分批培训地名普查员1300人次,为地名普查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先后印发《郑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郑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制度》等16个文件,健全完善了地名普查相关工作制度。及时拨付国家地名普查补助资金187万,市、县两级落实普查经费2523万,足额保证市本级地名普查经费。开通地名普查专栏网站,发放宣传单8000余张、宣传海报6000余张、普查标语条幅730余条,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普查氛围。完成市级界线郑州开封线、县级界线中原二七线、中原金水线、中原惠济线、二七金水线、登封新密线、管城金水线、金水惠济线、上街荥阳线等400多公里的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和31颗界桩的野外联合检查。及时处置郑州新乡黄河滩区、郑州许昌五里山、郑州平顶山送表等边界纠纷隐患。

    (二)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各县(市、区)民政局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举办两期婚姻登记员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使婚姻登记员队伍整体素质大大提高。全市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42275对,其中结婚89232对,离婚31261对,补领婚姻证件21782对,办理涉港、澳、台婚姻登记39对。

    (三)稳步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302人,救助流浪儿童584人。晚间巡查共出动21504人次,出车5701台次,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0554人次,救治流浪乞讨急(危)重症病人、有明显特征的精神病和传染病833人。探索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选取4个县(区)12个乡(镇办)作为试点单位,排查出困境未成年人185名。设计分阶段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尝试开展购买社工岗位服务流浪乞讨人员实践探索,拓宽服务领域,满足不同社会需求。成立冬季专项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服务工作,使流浪乞讨人员基本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四)积极开展殡葬管理工作。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全市火化遗体31441具,落实惠民政策投入2170.1418万元,惠及28657人。积极推进绿色殡葬方式。举办树葬活动8年来,共有711个家庭与市殡葬协会签订了树葬协议,6000多人次参加了活动,900具骨灰回归自然。首次举行“传承清明文化传统 弘扬文明祭祀新风”清明共祭活动,29个家庭的200多名家属参加,倡导祭扫新理念。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

    (五)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认真组织社会工作师报名考试。全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新考生共480人,其中报考初级考生320人,报考中级考生160人。充分利用3月18日国际社工日、局“郑州社工网”,积极宣传社会工作。分三批组织人员参加社工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八、民政项目建设积极推进

    2015年市民政局8个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4159.32万元。其中,完工项目2个,分别为:郑州市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郑州市军人服务中心二期工程。即将开工1个:郑州市军事供应站军供保障综合楼项目。前期准备5个,分别为:郑州市殡仪馆迁建项目(二期)、郑州市综合救灾物资仓储中心、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项目、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西区新院项目、新建郑州市老年公寓(郑州市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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