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603X/2016-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三公经费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决算,三公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5 | 发布日期:2016-09-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8月,是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领导的,作为潮湖片区开发管理的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2014年11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决定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湖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综合部、用地规划部、财务人事部、水务部。
管城回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区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决算进行公开说明:
一、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24.52万元,本年收入869.5万元,本年支出519.5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4.47万元。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24.52万元,本年收入787.07万元,本年支出519.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2.03万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共3350元,由于2015年我单位相关工作任务量较去年有所提高,接受上级检查与验收次数增加,导致2015年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增加12%,共接待8次,72人。
五、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核拨你部门事业收入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