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7335/2016-001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颍阳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9-24 | 发布日期:2016-09-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登封市纪委《关于对下派村级组织任(兼)职人员违规领取薪酬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登纪发〔2016〕28号)精神,颍阳镇纪委迅速行动,“四项举措”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为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此项整改工作,确保不走过场。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迅速下发整改工作通知,积极宣传动员,做到人人皆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整改工作的主动性。
三是严格把关,如实填报。镇纪委采取有效措施,对照文件精神,设置颍阳镇村级组织组成人员任(兼)职情况调查表,要求二三级网格长督促村级组织组成人员如实客观填报,并由村支部书记签字审核。
四是自查整改、严肃追责。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将所得违规报酬及津补贴退还镇财政所及镇三资办。对弄虚作假或推诿拖延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党政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