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7837439/2016-001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商〔2016〕222号 | 成文日期:2016-10-12 | 发布日期:2016-10-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
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豫商运〔2016〕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郑州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研究制定规划建设方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57号)和《河南省商务厅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豫商运〔2016〕58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取得领导的支持部门的配合,并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填报《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情况调查汇总表》,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方案。
二、及时进行上报审批。依据各地的规划建设方案,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及时上报加油站建设申请、规划确认申请和验收申证申请,加快加油站建设投运的进度。
三、严格执行规划建设原则。严格按照省文件规定的规划建设原则进行规划建设,严格禁止不符合要求的加油站“搭车审批”。
附件: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