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中牟县“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超级联赛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5557/2016-0005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牟教体〔2016〕363号成文日期:2016-10-14发布日期:2016-10-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2017年中牟县“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超级联赛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城各学校及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提升特色学校足球运动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发展,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有关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部署和《中牟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实施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下旬举办中牟县“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超级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牟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中牟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协办单位

各承担举办学校

四、媒体支持

中牟县电视台

五、竞赛时间、 地点

2016年11月28日(暂定),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竞赛分组

(一)小学组(乡镇小学和县直小学)

(二)初中组(乡镇初中和县直初中)

(三)高中组。

为加快女子足球的普及与发展,鼓励有条件学校可报女子足球队,每个组别不到3支队伍不再进行比赛。各乡镇和县城各学校男子足球队不得弃权。2016年新建学校、三王小学、刘申庄小学和岗头桥小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名。

八、运动队、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运动队必须由所在学校在读学生组成。

(二)中小学生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已毕业的回读生和补习生不能参加,转学生必须在报名前两个月办好转学手续,并在县教育体育局注册备案。

(三)运动员须经区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四)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赛后10分钟内由领队写出书面申诉,并出具相关证据,交组委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五)各组别运动员不得相互替代,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不得冒名顶替。

(六)凡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的,将按照《中牟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纪律规范》(附件2)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参加办法

每校每组别1队,每队可报领队(校级领导)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运动员:高中组、初中男子组15人;小学组12人。

十、竞赛办法

(一)2016—2017年中牟县“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超级联赛根据参赛队数量采用分组循环与交叉淘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淘汰赛在规定时间平局时,直接罚点球决出胜负。

(三)小组循环赛名次排列办法

1.各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顺序决定名次:(1)积分相等队相互间的比赛胜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相互间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相互间的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4)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方式决定名次,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十一、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规则

1.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牟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纪律规范》。

(二)比赛服装每队必须有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装和护袜,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护袜颜色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三)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四)参赛队未按规定时间(秩序册既定的开赛时间)参加比赛的,超过15分钟未到赛场,视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双方参赛队比赛弃权,双方参赛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双方各计0分。

(五)在比赛过程中,对于违反比赛规程和纪律,打架斗殴、罢赛的,取消该队余下比赛的参赛资格(已赛成绩有效,未赛成绩均按0:3负于对方)。

(六)各参赛队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弃权、罢赛和中途退出联赛,违者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成绩有效,大会在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的比赛。

(八)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比赛日期,由大会组委会做出决定。

(九)高中组、中学组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小学组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十)所有报名的运动员且符合参赛资格者都可上场比赛。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填写的上场、替补运动员名单提交第四官员(高中组、中学组:上场运动员8名、替补7名;小学组:上场运动员7名、替补5名),未在上场、替补运动员名单中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每场比赛高中组、中学组各组别可替换人数5名,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能再上场比赛;小学组各组别每场比赛可替换人数3名,替换下场运动员不能再上场比赛。

(十一)高中、初中组采用八人制比赛;小学组采用七人制比赛。

(十二)七人制、八人制比赛场地长度60米,宽度35-45米。

(十三)其它

1.比赛用球:高中组、中学组5号球,小学组4号球。

2.比赛穿帆布胶底鞋(含胶钉鞋)或皮足胶钉,必须佩戴护腿板。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任何饰物。

4.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大会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在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

5.各单位必须为教练员、运动员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包括交通),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高中职业组、中学组分别录取前四名,乡镇和县直小学组分别录取前六名。

(二)各组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奖。

(三)取得各组别年度前三名的学校队,将有资格代表中牟县参加全国、河南省和郑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赛事;优先考虑外派参加各类国际、国内青少年足球比赛及夏令营活动。

(四)获得各组别最佳教练员以及前两名的教练员,优先考虑外派参加国内外足球教练员培训活动。

(五)获得各组别最佳运动员以及前三名的运动员,优先考虑外派参加国内外青少年足球交流活动。

十三、评选办法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1.严格遵守《运动员守则》为评选的基本条件。

2.严格遵守组委会的有关规定,服从老师、裁判员、队长、教练的命令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遵守赛场纪律,比赛作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4.认真对待每一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5.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

6.比赛期间无故质疑裁判,起哄,有攻击对方的言语,直接取消评比资格。

7.采取比赛红黄牌累计积分制,一张红牌扣3分(大会组委会如有追加处罚将追加扣分),一张黄牌扣1分,在同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作累计扣分。全部比赛结束,累计扣分最少的队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如遇扣分相同的情况,按参加比赛场次、红牌、黄牌得牌数量的多少决定奖项归属。

8.凡违反本届足球竞赛纪律规定的队伍,取消评比资格。

(二)最佳教练员奖如无违反赛会纪律,被组委会通报批评的情况,比赛各组别的冠军队教练员获得最佳教练员奖。

(三)最佳运动员奖裁判员通过运动员在场上的表现(进球、助攻、文明礼仪等)综合评定选出每场的最佳球星。获得最佳球星称号场次最多的运动员为最佳运动员。

十四、报名与其它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前,逾期报名不予编排和不再通知,未报名按弃权处理。

(二)报名地点:中牟县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

联系人:张建华 唐晓彦 李博文  联系电话:62191119

(三)报名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表和电子报名表,单位名称、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拷贝至报名处,出现错误由报名学校负责。

2.运动员一寸彩色免冠近照照片两张(1张贴报名表、另一张到报名处办理参赛证)。

3.医疗部门开具的运动员健康合格证明或学校开具的免责声明。

4.保险公司开具的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单(原件和复印件)。

5.学籍(原件和复印件)。

(四)定于2016年11月21日下午3点在中牟县新圃街小学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并进行比赛抽签,请各领队或教练员准时参加。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内容解释权、修改权归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和中牟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2016-2017年中牟县“县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超级联赛报名表

2.中牟县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纪律规范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
  • 报名表、竞赛纪律.doc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