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329/2016-001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10-17 | 发布日期:2016-10-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以来,上街工商质监局把创建“无传销社区”作为促文明、保平安、创和谐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召开“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动员会议,细化方案,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实行“局领导包所、所领导包片、干部包(地)段”的无缝工作模式,同时与各所长签订了打击传销责任书,将打击传销属地监管的责任落实到位,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重要考核内容。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将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及资料印制成册,向社区人员、辖区群众进行宣传发放,让人们了解当前传销的表现形式、人员特征、宣传内容、社会危害及与直销的区别等,实现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日常化,让传销无立足之地。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主动协调各镇办、公安等部门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实现信息互通,情报共享,做到整体作战,无缝衔接,并联合定期摸底排查,切实消除滋生传销的隐患,增强传销防控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密集区等传销活动多发区、易发区实施重点监管。严格监控外地租房户,做到及时发现线索,及时报告,有效处置,力争将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强化打击力度。对传销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铲草除根”的原则,坚持不间断地开展清查行动,对传销窝点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取缔。对涉嫌犯罪的传销人员,依法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对故意为传销人员提供传销场所的房主,给予警示教育。对累教不改又是党员的房主,视情节报请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