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528/2016-00248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重大建设项目/项目信息/重大项目批准信息 | |
发布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重大项目,立项 | |
文 号:郑开管文〔2016〕233号 | 成文日期:2016-10-20 | 发布日期:2016-10-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联东金郑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郑州联东金郑实业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国际企业港项目的立项申请》和《郑州高新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纪要》(郑开招〔20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郑州高新国际企业港项目立项,请在土地手续完备后开始实施。
二、项目建设选址:莲花街与健杨路交汇处
三、项目总投资为13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四、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54.2亩,总建筑面积约18.5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和配套综合楼。项目计划分两期开发,一期开发约10.24万平方米;二期开发约8.32万平方米。为项目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企业自持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
五、项目建设周期为41个月。一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4月,出地面正负零时间为2017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二期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出地面正负零时间为2018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
六、严格按照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建设期间要做好安全、卫生及消防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处理好废水、施工噪声、扬尘及建筑垃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