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32X/2016-00105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 | 关 键 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
文 号:郑价审函〔2016〕48号 | 成文日期:2016-10-20 | 发布日期:2016-10-24 |
体 裁:函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第四中学:
你校《郑州市第四中学关于中美、中加国际班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郑四学〔2016〕1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公办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3〕31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批准你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中加班学费为:36000元/生·学年。
二、中美班学费为:37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按照规定使用财政票据。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