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告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57/2016-000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告政〔2016〕106号成文日期:2016-10-28发布日期:2016-10-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告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告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告政〔2016〕106号

 

 

告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告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登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登安委办〔2016〕28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30日

 

 

 

告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燃爆和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等事故情况教训,结合高温季节、汛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严峻形势和我镇危险化学品企业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低的现状特点,严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管理、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告成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李绍伟担任,副组长由镇副科级干部李银峰担任,成员由镇经济发展办、安监所、镇消巡防队、工商质监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办公室主任由杨五松兼任,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合法经营情况。1.是否依法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证照或文件;2.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等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1.是否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2.是否按要求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工作制度;3.租赁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是否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1.是否建立完善和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3.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是否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是否配备监护人员和专门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的符合性情况。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五)安全设施设置及其完好和有效性情况。1.是否根据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和危险特性,设置相应的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安全设施;2.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3.安全设施是否保证正常使用。

(六)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管理情况。1.危险化学品是否储存在专用仓库内;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是否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GB15603)等国家标准;3.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4.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核准的仓库、储罐储存功能和用途的情形;5.是否存在在储存库房、罐区内进行分装、桶装、调配等作业行为;6.是否违规在罐区内加注添加剂。

(七)危险化学品充装安全管理情况。1.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充装车辆资质和安全状况查验制度,收发货及装载检查登记记录是否齐全;2.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装卸软管定期压力试验以及相关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3.防超装措施是否可行;4.涉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充装,是否设置必要的洗消装置和配备防护装备。

(八)事故应急救援情况。1.是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是否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3.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7月30日前完成)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底,查清危险化学品具体位置、存在的量、工艺特点、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危害性、周边环境、安全隐患、管理措施、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等基本信息,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数据库。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9月底前完成)

各村、各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对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场所,要仔细梳理具体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又整改无望的危险化学品场所,8月底之前要依法关闭和坚决取缔。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出现反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

各村、各相关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环节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整治工作的专项督查检查,重点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方案和措施的制定、落实,整治项目的进度、应急救援预案的补充完善培训和演练等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是开展规范化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消除松懈麻痹思想,克服消极应付情绪,积极全面动员,认真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围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点带面,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开展工作,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的阶段性和程序性要求。

(三)强化责任,夯实基础。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员查隐患,使隐患排查治理成企业自觉意识、日常行为。按照“一企一档”要求,建立监督检查基础台帐和档案,掌握总体安全状况。针对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及时研究措施,探索管理创新。

(四)综合治理,力求长效。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指导。安监部门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主动通报,形成监管合力。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事故报告和原因分析,举一反三,严防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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