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57/2016-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告政〔2016〕97号 | 成文日期:2016-10-28 | 发布日期:2016-10-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告成镇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7月25日
告成镇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缴工作,现制定告成镇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澄清税源底子,依法清缴耕地占用税,做到应收尽收。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告成镇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伟平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李绍伟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五松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屈伟华 镇财政所长
张军晓 告成地税所所长
成员单位:镇财政所、国税所、国土所、派出所、安监所、煤管站、工商质监所、环保所、电管所及各行政村。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杨五松兼办公室主任,屈伟华、地税所副所长程向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办等工作。
三、清查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清查内容为:
(一)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检查其批准用地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检查其超面积用地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检查其是否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四、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7月15日—20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泛宣传有关税收政策,印制宣传资料,组织人员上门宣传,使纳税人了解政策,增强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耕地占用税清查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税源排查(7月21日—31日)。镇政府成立税源清查工作小组,组织抽调人员对所辖区域税源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核查土地面积及应纳、已纳税额,摸清税源底数。
(三)集中征收(8月1日—9月20日)。各行政村、镇直相关部门配合地税所逐户核实,清缴税款。
(四)总结完善(9月21日—9月30日)。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制度,重点对临时占用耕地制定管理制度,强化征管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组,明确一名副职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全力支持配合辖区内耕地占用税的清理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密切协作。各行政村、财政、派出所、国土、工商、国税、地税、电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联动开展清理工作。
(三)依法治税。严格执行政策,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偷、逃、抗、漏税行为,做到应收尽收。
(四)加强督导。建立例会制度,镇耕地占用税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10日、25日(节假日顺延)听取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编发督查通报2期;各成员单位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耕地占用税清理进度表》,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一并报告;镇政府将对此次清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