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办组织人员对雁鸣湖镇沿线环境卫生及村庄卫生进行了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积存垃圾,将依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牟县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牟政﹝2015 ﹞14号)的要求,由县财政从责任乡镇基础公益补贴中核减。现将存在问题交办雁鸣湖镇进行整改,责任乡镇务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发送至lining222@yeah.net邮箱。
一、镇区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摆摊点、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
二、社区路与景观大道交叉口四周占道经营。
三、朱固村北侧大堤河坡上有积存垃圾、玉米秧。
四、东村学校南侧有玉米秧堆积、混合垃圾。
五、雁鸣湖镇北入镇口黄河大堤向东150米北50米积存垃圾。
六、雁鸣湖镇北入镇口黄河大堤向东150米北60米积存垃圾。
七、雁鸣湖镇北入镇口黄河大堤向东250米北50米积存垃圾。
八、丁村内有料物占道、污水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