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6-0009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2016年第24号(总第61号) | 成文日期:2016-11-11 | 发布日期:2016-11-15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告)
2016年第24号(总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至2016年8月15日郑州市审计局对郑州市种子管理站2011-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及人员情况
郑州市种子管理站位于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北段,归口市农委管理,内设5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良种繁育科、种子市场管理科、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科。
(二)财务收支情况
2011年至2015年度总收入3434.54万元,总支出3434.54万元。其中经费支出334.11万元、专项支出3078.03万元、其他支出22.4万元
(三)审计范围
此次审计对郑州市种子管理站2011-2015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及相关经济事项进行了审计。查看了有关会议纪要、文件等。
(四)“三公经费”、会议活动费和培训费情况
1.2011年郑州市种子管理站支出车辆维修费10896.78元,公务招待费3769.9元,会议费4291.6元,培训费22973元。
2.2012年郑州市种子管理站支出车辆维修费10390.67元,公务招待费5763元,会议费21586元,因公出国费用49700元。
3.2013年郑州市种子管理站支出车辆维修费9570元,公务招待费6186元,会议费22000元,培训费18277元。
4.2014年郑州市种子管理站支出车辆维修费7782元,公务招待费4640元,会议费17400元。
2011年至2014年预算均未核定“三公”经费。
5.2015年郑州市种子管理站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0元,实际支出13500元;年初预算公务招待费4000元,实际支出4000元;年初预算会议费17400元,实际支出17400元;年初预算培训费10000元,实际支出10000元。
2015年“三公”经费未突破预算核定。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郑州市种子管理站提供的2011年至2015年度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1年至2015年度郑州市种子管理站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活动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但存在大额支出现金、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收支中发现的问题
1.大额支出现金34880.50元
经审计发现郑州市种子管理站2012年3月、8月,分别以现金方式支付调研费20403元、红色教育费用14477.50元,共计34880.50元。
2.发放纪念品3510元
经审计发现郑州市种子管理站2011年4月7号凭证支出总结会费用3510元,用于为参会人员购买纪念品。
3.原始凭证不合规492750元
经审计发现郑州市种子管理站经费支出中原始凭证不合规定共计492750元。其中2011年9月3号凭证支出建党90周年红色学习费用6730元、12月26号凭证支出财政局购电脑、打印机费用7380元,均未见原始凭证;2011年2月、9月、11月分别自丹尼斯百货公司购办公用品合计7640元、2012年5月自丹尼斯百货公司购办公用品6200元、11月自正道思达购办公用品15800元、2013年自丹尼斯百货公司购办公用品合计9200元,无明细清单;2011年-2015年共计支出临时工工资421800元[王1] 、2014年支出专家鉴定费12000元、2015年支出专家鉴定费6000元,无正规发票。
4.扩大开支范围58971.60元
经审计发现郑州市种子管理站2011年从办公费中支出餐费2519.80元,车辆运行费1000元;从会议费中支出餐费4291.60元;邮电费中支出餐费2000元。
2012年从办公费中支出餐费4254.40元;从会议费中支出餐费7203.80元;差旅费中支出餐费5702元。
2013年从办公费中支出车辆运行费20000元。
2015年从办公费中支出车辆运行费12000元。
5.固定资产未入账369700元
经审计发现郑州市种子管理站2011年6月购控制箱2400元、2014年5月购桌椅一批7500元、6月安装照明设施13套163800元、安防监控设备96000元、12月制作标本一批100000元、共计369700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二)财务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经延伸审计河南远航种业有限公司 发现该公司将郑州市种子管理站拨付的种子鉴定专项资金共计22.3万元与该公司经营业务一同核算,未建专账,其中2014年8.3万元、2015年14万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郑州市种子管理站加强财会人员认真执行《会计法》及相关财会方面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准确核算经济事项的收支结余,使会计信息符合国家规定。自觉遵守、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区分专项经费与一般经费,控制开支范围。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提高财务管理质量。
五、郑州市种子管理站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郑州市种子管理站已按审计要求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