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696/2016-001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2016年第27号(总第64号) | 成文日期:2016-11-30 | 发布日期:2016-11-30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告)
2016年第27号(总第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16年3月9日至4月30日,对郑州市地方税务局、郑州新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新区地税局)2015年度税收计划完成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地税局下辖16个基层单位,包括市内五区、上街区、新密、登封、新郑、荥阳、高新区地税分局、稽查局、国际局、直属局、票管局、契税管理所;
新区地税局下辖7个基层单位,包括郑东新区、经开区、港区、中牟地税分局及稽查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分局、发票管理局。
两局在各自辖区内分管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税种11个,代地方政府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规费项目6个。
2015年,郑州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374.99亿元,同比增长5.1%,增收18.23亿元。其中税收完成357.96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收20.95亿元;地方级税收完成301.19亿元,占年度目标299.29亿元的100.6%,同比增长6.8%,增收19.27亿元。
2015年,新区地税局共组织各项收入172.93亿元,同比增长18.5%,增收26.97亿元。其中税收完成162.78亿元,同比增长17.3%,增收23.98亿元;地方级税收完成143.84亿元,占年度目标141.33亿元的101.7%,同比增长16%,增收19.8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地税局、新区地税局提供的2015年的计划统计报表、账册等会计和统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郑州市地税系统年度税收计划完成以及税收政策执行情况;2015年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市地税局、新区地税局已执行到位。但尚存在某些征管单位延缓、提前征收税款、企业应缴未缴税款等税收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5家税务分局预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931.79万元;
(二)3家企业滞缴税款2548万元;
(三)3家企业欠缴企业所得税2053.99万元及滞纳金;
(四)2家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2118.84万元及滞纳金;
(五)11户企业欠缴土地使用税528.96万元;
(六)7户企业欠缴印花税8.12万元;
(七)71户驾校欠缴营业税及所得税216.72万元;
(八)个别纳税人通过隐瞒婚姻状况、恶意伪造唯一住房证明等手段违法享受契税、所得税减免政策,少缴税款7万元。
四、处理决定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审计要求市地税局、新区地税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杜绝人为调节税收收入现象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如公安、民政、房管、土地等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协作,建立健全综合治税政府信息交流平台,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优化税收结构,不断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减少对房地产税收的依赖,保持地方税收平稳增长。
五、郑州市地税局、新区地税局的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市地税局、新区地税局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